桂政發[2015]55號
頒布時間:2015-11-16 00:00:00.000 發文單位: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廣西再擔保有限公司組建方案》已經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政府第5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16日
廣西再擔保有限公司組建方案
為加快完善我區融資擔保體系,更好地提升我區融資擔保業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和水平,根據《國務院關于促進融資擔保行業加快發展的意見》(國發[2015]43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千方百計做好穩增長工作的意見》(桂政發[2015]19號)的要求,自治區人民政府決定依法組建廣西再擔保有限公司。
一、組建廣西再擔保有限公司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再擔保有限公司是我區融資擔保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是我區穩增長、補短板、促轉型的客觀要求。近年來,在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的正確領導和國務院融資性擔保監管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悉心指導下,我區融資性擔保行業堅持以發展為目的,以規范為抓手,以服務為保障,在不斷強化監管與服務工作的同時,大力推動行業規范發展,全區商業性融資擔保機構體系和服務體系基本形成,為緩解小微企業和“三農”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作出了積極貢獻。但是,我區融資性擔保機構仍存在資金規模小、承保實力弱、抗風險能力低、再擔保體系與機制尚未建立等問題。我區尚屬經濟欠發達地區,現階段可用于融資抵押的信貸資產規模有限,制約了融資規模的擴大。完善融資擔保體系建設,在做大做強商業性融資擔保的同時,迫切需要盡快建立政府性再擔保體系,不斷提升全區融資擔保機構的實力,努力擴大融資擔保規模,增強融資擔保機構與銀行合作及議價能力,為我區籌集更多的建設資金提供強有力的增信服務。
二、組建宗旨與目標
組建廣西再擔保有限公司,建立我區省級融資再擔保平臺,是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構建國家融資擔?;?、省級再擔保機構、轄內融資擔保機構三層組織體系的要求,可以有效分散融資擔保機構風險,發揮再擔保“穩定器”作用。通過組建廣西再擔保有限公司,推動“政銀擔”合作機制的建立,擴大小微企業和“三農”擔保業務的規模,有效降低融資成本,為小微企業和“三農”融資提供更豐富的產品和服務,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三、組建廣西再擔保有限公司方案
(一)組建原則。
廣西再擔保有限公司按照政府主導、政策扶持、市場化運作、專業化管理原則組建。
1. 政府主導。廣西再擔保有限公司由自治區人民政府組織設立,自治區財政出資,自治區有關政府部門履行監管與服務職能。
2. 政策扶持。建立資本金持續補充機制、代償分擔與補貼機制、風險補償機制、財稅扶持等政策,扶持廣西再擔保有限公司持續健康發展。具體扶持措施由財政、稅務部門商自治區有關部門研究制定。
3. 市場化運作。堅持政企分開,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開,依法自主經營,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強化風險管控,在確保資金安全運行的基礎上,建立科學合理的激勵約束機制,依法合規地為全區小微企業和“三農”提供再擔保服務。
4. 專業化管理。組建專業團隊,完善管理制度,創新技術、產品和服務模式,實行獨立核算與業務專營。
(二)廣西再擔保有限公司組織構架。
1. 公司名稱。廣西再擔保有限公司。
2. 公司性質。國有控股的企業法人。
3. 業務范圍。為符合條件的融資擔保公司提供股權投資和再擔保業務服務,其他經自治區行業監管部門批準的相關業務。
4. 注冊資本。初始注冊資本人民幣5億元整,自治區財政視廣西再擔保有限公司業務發展可逐年補充資本金。
5. 資本金來源。首期以自治區財政出資為主。
6. 公司治理結構。廣西再擔保有限公司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組建,自主經營,自我約束,自擔風險。依據公司法設立董事會、監事會、高級管理層,完善公司治理結構。自治區行業管理部門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核準。
7. 運作方式。一是由自治區人民政府出資組建廣西再擔保有限公司,廣西再擔保有限公司以股權投資和再擔保業務為紐帶開展與各市、縣政府支持的擔保機構合作,構建統一的服務全區城鄉的融資擔保體系。二是建立代償風險分擔機制。由各級政府推動建立“政銀擔”收益共享與代償分擔的合作機制。按照原擔保機構、再擔保機構、銀行、原擔保機構所在市或縣政府4∶3∶2∶1比例分擔融資擔保代償風險責任。
8. 公司管轄。廣西再擔保有限公司為自治區人民政府出資組建的獨立核算的企業法人,為省級再擔保機構,承接國家融資擔?;鸬闹С?。自治區人民政府授權廣西金融投資集團管理并履行出資人職責,廣西再擔保有限公司與廣西金融投資集團財務實行分賬管理。自治區金融辦履行行業監管職能,公司注冊地所在市人民政府作為屬地管理的主體,是監管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做好日常監管,妥善處置重大風險事件,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風險的底線。
9. 經營要求。廣西再擔保有限公司必須依法依規,獨立核算。發揮廣西再擔保有限公司政府性、公益性、政策性職責與作用,按照國發[2015]43號文件規定,堅持保本微利經營原則,著力降低擔保業務收費標準,原則上年化綜合費率和其它費用總和不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50%.
廣西金融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要堅決貫徹落實國務院和自治區有關省級再擔保機構的要求,組建得力班子,調集業務骨干,建立高效運營團隊,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廣西再擔保有限公司依法依規經營,切實發揮“穩定器”作用。要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統,接入行業監管系統和征信管理系統,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管理服務。
10. 完善考核機制。要尊重廣西再擔保公司提供準公共產品的屬性,重點考核對小微企業和“三農”的融資擔保業務規模、合規經營、服務情況;在可持續經營前提下,著力降低融資擔保和再擔保業務收費標準。具體考核辦法由自治區國資委商有關部門制定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