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財稅政〔2020〕22號
頒布時間: 發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
各區財政局、各區稅務局、第三、第四稅務分局、納稅服務中心: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3號)和《天津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關于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津財稅政〔2019〕1號)的有關規定,經天津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審核認定,天津市榮程普濟公益基金會等8家單位獲得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其中,天津市榮程普濟公益基金會等7家單位有效期自2019年度起5年內有效,天津市小愛公益基金會等1家單位有效期自2020年度起5年內有效。
請獲得免稅資格的非營利組織按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免稅申報手續。
附件:2020年獲得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單位名單(第四批)
天津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
2020年7月9日
附件
2020年獲得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
單位名單(第四批)
一、免稅資格自2019度起有效的單位
1. 天津市榮程普濟公益基金會
2. 天津市心羽公益基金會
3. 天津市廣東商會
4. 天津市農學會
5. 天津市職業培訓包開發協會
6. 天津市宏志教育基金會
7. 天津市中天海河職業培訓學院
二、免稅資格自2020度起有效的單位
1. 天津市小愛公益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