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布時間:2021-06-04 發文單位:四川省財政廳 四川省地震局
相關市(州)財政局、防震減災工作主管部門:
    按照《四川省省級財政性資金管理決策程序規定(試行)》(川辦發〔2021〕22號)和《四川省省級防震減災轉移支付管理辦法》(川財建〔2020〕463號),經報省政府同意,現下達你市(州)2021年省級防震減災轉移支付資金預算如數(詳見附件1)。資金收入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1100299其他一般性轉移支付收入”,支出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2300299其他一般性轉移支付支出”,并將相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省級防震減災轉移支付資金重點支持市、縣地震監測業務能力、地震災害風險防治能力及防震減災社會治理能力提升等工作。
    二、請各地防震減災工作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根據省級防震減災轉移支付資金預算,結合本年度防震減災工作任務,在30日內向省地震局申報具體項目任務書和績效目標,經批準后予以實施。特別是地震監測能力、抗震設防能力相對薄弱地區以及年度地震重點危險區和關注地區要統籌好相關資金,堅決抓好本年度防震減災各項工作的貫徹落實。
    三、請各地嚴格按照川財建〔2020〕463號文件規定,管好、用好省級防震減災轉移支付資金,做好績效管理相關工作,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1年省級防震減災轉移支付預算表
         2.省級防震減災轉移支付績效目標申報表
 
 
 
                             四川省財政廳   四川省地震局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