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布時間:2020-08-20 00:00:00.000 發文單位: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
2020年7月,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通過公益性群眾團體的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通知》,經自治區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廣西稅務局聯合審核、確認,廣西壯族自治區紅十字會等11家公益性群眾團體獲得2019年度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名單如下:
(一)廣西壯族自治區紅十字會
(二)南寧市紅十字會
(三)柳州市紅十字會
(四)桂林市紅十字會
(五)欽州市紅十字會
(六)貴港市紅十字會
(七)梧州市紅十字會
(八)來賓市紅十字會
(九)賀州市紅十字會
(十)南寧市青秀區紅十字會
(十一)南寧市希望工程辦公室
納稅人2019年度通過上述公益性群眾團體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公益捐贈支出,未在稅前扣除的,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扣除,相應調整2019年度納稅申報表。
下一步,廣西財政廳將繼續加大對公益性捐贈行為的稅收政策支持,推動廣西公益事業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