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布時間:2021-05-27 發文單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地(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局):
根據《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應急管理部關于開展2021年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的通知》(安委辦〔2021〕4號)和自治區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2021年全區“安全生產月”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新安辦〔2021〕19號)要求,我們制定了《2021年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安全生產月”活動方案》,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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