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布時間:2016-02-04 00:00:00.000 發文單位:廈門市地方稅務局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的部署,廈門市地方稅務局將于2016年3月1日雙軌運行、5月1日單軌運行金稅三期稅務管理系統。根據金稅三期系統的管理要求,為保障您的各項涉稅事項在我局切換系統后能順利銜接,需要您按照相應的要求,對您的相關涉稅數據進行確認或填寫。該項工作將直接影響到金稅三期系統上線后您的稅款申報以及辦稅效率,請您認真閱讀我局補錄業務的相關通知,配合我局按時完成數據補錄工作?,F將第一批補錄安排說明如下:
一、稅費種認定業務確認
我局對您2013年-2015年的納稅申報情況進行梳理,已生成稅費種認定信息,請您于2016年3月15日之前通過廈門地稅網站進行確認(由于湖里區局開展試點工作,請湖里區局管戶于2月25日之前確認),現將相關事宜說明如下:
(一)稅費種認定的必要
鑒于金稅三期系統的規范要求,為保障您的各項涉稅業務能正常辦理,系統需對您日常應申報的各項稅費種進行認定。我局切換使用金稅三期系統后,稅費種認定是對您申報情況的管理基礎,若未進行稅種認定,您的日常申報業務可能無法順利開展,申報情況可能無法進行正確統計,由此可能會給您帶來不必要的損失,請務必認真對待。
(二)稅費種認定范圍
1.涉及稅費: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城建稅、地方教育附加、教育費附加、工會經費、殘障金、印花稅(核定征收)均在此次稅費種認定范圍內。其他稅種將通過其他渠道完成稅種認定。
2.涉及納稅人:所有電子申報戶(合并申報與非正常申報戶除外)均需完成此次納稅人稅種認定確認。
(三)稅費種認定確認說明
請您核對確認我局根據您三年來的申報情況生成的稅費種認定信息。我局已通過國地稅信息共享渠道取得您的增值稅納稅期限信息,請特別注意核對增值稅附加稅費的納稅期限。我局將對您核對后的信息進行核實確認,并據此對您今后的各稅種申報進行管理。
自2016年5月1日起,需要變更稅費種認定信息的,需上門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辦理。為提高您的辦稅效率,請您認真核實您的稅費種認定信息,為您將來的納稅申報業務提供準確的依據。
二、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稅源維護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財產行為稅部分稅種申報表的通知》(稅總發[2015]114號),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表單進行了修訂,補充完善減免稅、稅源變更等有關信息項(具體參見后附表格),并要求結合金稅三期上線安排,逐步啟用新表單。
我市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納稅人應于2016年2月29日之前,通過廈門地稅網站(網上辦稅-房地產稅源管理-房產土地稅源管理和納稅申報),對當前有效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稅源進行維護,同時及時終止已失效的稅源,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誤申報。此外,按照“誰納稅誰登記申報”的原則,今后對于租入(含轉租)房產、土地等稅源,若無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納稅義務,則不需再進行登記和維護。
三、不動產項目管理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不動產、建筑業營業稅項目管理及發票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6]128號)規定,我市不動產項目開發方納稅人,自2016年2月起應在不動產銷售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通過廈門地稅網站(網上辦稅-房地產稅源管理-不動產項目管理)進行不動產項目登記,并將下列資料報送主管稅務機關:
1、《不動產項目情況登記表》(紙質);
2、營業執照副本和稅務登記證件副本;
3、不動產銷售許可證復印件;
4、不動產銷售合同復印件;
5、開戶銀行及賬號。
附: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稅源登記主要變化及填報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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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地方稅務局
201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