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布時間:2016-07-22 00:00:00.000 發文單位:河南省國家稅務局 河南省財政廳
為完善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機制,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行業范圍的通知》(財稅〔2013〕57號)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經廣泛調查研究和征求意見,河南省國家稅務局和河南省財政廳決定在我省玉米淀粉加工業試行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辦法。現將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一、擴大核定扣除試點的范圍
(一)自2016年8月1日起,我省以購進農產品為原料生產銷售或委托加工玉米淀粉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簡稱試點納稅人),納入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范圍,其購進農產品無論是否用于生產上述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均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部分行業試行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辦法的通知》(財稅〔2012〕38號)等有關規定抵扣。
(二)玉米淀粉加工所屬行業范圍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1)“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代碼:C1391)選取“玉米淀粉”部分執行,耗用農產品為玉米。未按該行業登記但實際從事玉米淀粉生產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也屬于試點范圍。
國家相關部門如對行業分類標準進行調整,按照調整后的標準執行。
二、全省統一扣除方法和扣除標準暫按以下規定執行,如有調整另行公告。
產品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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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用農產品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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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扣除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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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產品單耗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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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淀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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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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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產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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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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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河南省國家稅務局 河南省財政廳
201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