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號公告
頒布時間:2016-09-06 00:00:00.000 發文單位:福建省地方稅務局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展稅收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關要求,現對截至2016年6月30日由省地稅局制定的或由省地稅局牽頭主辦與其他部門聯合制定的稅收規范性文件進行全面清理,其中:現行有效的160份,部分條款失效廢止的77份,全文失效廢止的22份。現將《現行有效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部分條款失效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全文失效廢止的稅收規范性文件目錄》予以公告。
本公告中的文件所轉發的上級機關文件是否有效,應依照有關上級機關發布的“公告”或“通知”的規定執行。
特此公告。
福建省地方稅務局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