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財規〔2021〕20號
頒布時間:2021-12-31 17:25 發文單位:天津市財政局 天津市稅務局 天津市人社局 市合作交流辦市鄉村振興局
各區財政局、稅務局、人社局、協作支援部門、鄉村振興局:
為貫徹落實《財政部稅務總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鄉村振興局關于延長部分扶貧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2021年第18號)有關規定,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有關稅收政策通知如下:
《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人社局市合作交流辦關于確定我市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扣減限額標準的通知》(津財稅政〔2019〕14號)中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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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財政局 ?????????市稅務局??????????市人社局
市合作交流辦???????????市鄉村振興局
2021年12月31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