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財規〔2021〕9號
頒布時間:2021-08-10 18:20 發文單位:天津市市財政局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各區財政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扎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的決策部署,鼓勵引導我市融資擔保機構進一步擴大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規模,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擔保費率,根據《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繼續實施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降費獎補政策的通知》(財建〔2021〕106號),并結合我市實際,我們制定了《天津市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降費獎補政策實施辦法》,現予以印發,請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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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財政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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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降費獎補政策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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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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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扎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的決策部署,按照市場主導、政府扶持、結果導向的原則,鼓勵引導我市融資擔保機構進一步擴大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規模,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擔保費率,根據《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繼續實施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降費獎補政策的通知》(財建〔2021〕106號),并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小微企業是指在天津市登記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并有效存續的,且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等部門聯合制發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小型企業、微型企業,不包括房地產行業、金融業和投資與資產管理類、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類、地方國有企業資本運營平臺類企業。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融資擔保機構是指經我市有關部門批準的允許開展融資擔保業務,且按工業和信息化部要求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業務信息報送系統(http://coids.miit.gov.cn)”持續合規報送數據的融資擔保機構(含再擔保機構)。
第四條??本辦法所稱降費獎補是指對擴大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規模、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擔保費率等政策引導性較強、效果較好的融資擔保機構進行獎補。獎補資金來源為中央財政獎補資金和市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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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獎補方式及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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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對融資擔保機構采取以下方式進行獎補:
(一)業務補貼。對融資擔保機構為小微企業提供融資擔保服務中,同一融資擔保機構單戶貸款1000萬元及以下,且綜合擔保費率不超過1.5%的上一年度新增首筆融資擔保業務;以及同一融資擔保機構單戶貸款1000萬元及以下,且綜合擔保費率不超過1%的上一年度新增融資擔保業務,給予不超過年度新增融資擔保額0.5%的補貼。
其中,年度新增融資擔保額是指上一年度非在保企業在該年度新增首筆融資擔保業務的擔保額,以及上一年度在保企業在該年度融資擔保額中扣除上年度融資擔保額后的新增部分。綜合擔保費率是指由融資擔保機構收取的一切費用的年化率,包括但不限于擔保費、評審費、服務費、評估費、抵押登記費、其他手續費等。
(二)增量獎勵。鼓勵融資擔保機構擴大小微企業擔保貸款規模,對單戶貸款1000萬元及以下,且綜合擔保費率不超過1.5%的上一年度融資擔保業務總額增量部分,給予不超過年度融資擔保增加額1%的獎勵。
(三)獎補資金采取分批撥付方式。其中,中央財政獎補資金于申報年度當年撥付,市財政獎補資金于申報年度下一年度撥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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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資金申請和撥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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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條??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本地區符合條件的融資擔保機構及時全面填報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相關數據信息。按照屬地原則建立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與融資擔保機構聯系機制,確保政策宣貫和文件傳遞的及時性。融資擔保機構應通過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業務信息報送系統”(http://coids.miit.gov.cn)按月報送相關業務數據至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對數據信息審核后報送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審核,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下載月度報表加蓋公章后上傳至報送系統。
第七條??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會同市財政局發布當年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降費獎補資金年度申報指南。各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區財政局根據年度申報指南要求,按時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和市財政局上報獎補資金申請文件及相關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業與融資擔保機構簽訂的融資擔保業務合同、企業與銀行簽訂的貸款業務合同、銀行向企業貸款的付款到賬憑證、企業向融資擔保機構支付擔保費用憑證、融資擔保機構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等。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機構對申報材料合規性、真實性進行嚴格審核,核定并出具獎補資金安排意見。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按規定程序會同市財政局印發獎補資金使用計劃。市財政局根據資金使用計劃將中央財政和市級獎補資金分批轉移支付各區財政,由各區財政局將資金撥付至相關融資擔保機構。
第八條??每年2月15日前,各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區財政局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報送上一年度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進展情況報告,報告應包括上一年度獎補資金使用安排情況(細化到融資擔保機構)及績效自評情況,并填報績效目標自評表。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會同市財政局負責獎補資金管理和績效評價,可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抽查檢查、專項審計和評估。
第九條??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降費獎補資金的績效管理、監督評價、信息公開等工作,按照國家和我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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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附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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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至本辦法印發之日前參照本辦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