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財金〔2021〕1124號
頒布時間:2021-11-29 11:26 發文單位:安徽省財政廳
各市財政局:
為提高預算編制的完整性,加快預算執行進度,根據《財政部關于提前下達2022年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預算的通知》(財金〔2021〕92號)規定,現預撥你市2022年度中央財政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預算指標(詳見附件1,不包括中央財政支持普惠金融示范區獎勵資金)。該項指標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213農林水支出”,項目名稱“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項目代碼“Z155110010001”。待2022年預算年度開始后,按程序撥付使用。
該直達資金標識為“01中央直達資金”,貫穿資金分配、撥付、使用等整個環節,且保持不變。在向下級下達該項轉移支付時,你局應單獨下達預算指標文件,并保持中央直達資金標識不變。同時,在指標管理系統中及時登錄有關指標和直達資金標識,導入直達資金監控系統,確保數據真實、賬目清晰、流向明確。對于資金來源既包含中央直達資金又包含地方對應安排資金的項目,在預算指標文件、指標管理系統可按資金明細來源分別列示,在指標系統中分別登錄;也可以由直達資金監控系統按照中央直達資金、地方對應安排資金的比例自動拆分。
根據《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實施意見》精神以及我廳預算績效管理的有關要求,請你局進一步加強績效目標管理,結合當地實際,盡快將有關指標、績效目標分解下達至縣(市、區)財政部門,并按相關規定進行預算信息公開,做好績效運行監控和績效評價工作。同時,嚴格按照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有關政策規定,認真做好2022年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工作。各市應于2022年2月底前,將2022年度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申報材料(包括附件2:2022年度區域績效目標申報表)和上年度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報告報送我廳。
安徽省財政廳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