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布時間:2022-05-10 發文單位:自治區財政廳
2015年,中央一號文件對農業多領域作出改革部署,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就是其中之一。農業水價綜合改革以綜合手段提升農業用水效率,減少農業用水總量和強度,有力于緩解我國用水緊張的態勢,保障國家水安全。2016年《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意見》(國辦發〔2016〕2號),明確要求全國各地要用10年左右時間完成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相關文件要求,自治區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新政發〔2017〕29號),進一步明確自治區農業水價綜合改革主要任務。2019-2021年自治區黨委經濟工作會議和2020年自治區人民政府報告均將我區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列入重點改革工作。
2017年以來,全區農業水價改革不斷推進,改革成效逐步顯現,昌吉州、哈密市、吐魯番等北疆部分地州已完成改革任務,全疆14個地州89個縣市已全部完成以2015年為基準年的農業水價成本測算工作,其中有80個縣市已完成了調價工作。十三五時期,我區共累計實施改革面積2495.98萬畝,占總改革任務5922.34萬畝的49.74%,累計落實中央財政專項補助資金5.13億元(上述資金從中央財政水利發展資金中安排落實)。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四部委聯合印發《關于深入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的通知》(發改價格〔2021〕1017號)明確:進一步健全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機制,由財政部門牽頭負責。
《管理辦法》共包括總則、精準補貼、節水獎勵、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資金籌集、資金監管、附則等6章27條,健全完善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機制,為進一步推進全區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奠定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