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財資環〔2023〕11號
頒布時間:2023-08-22 發文單位:上海市財政局
崇明區財政局:
根據《財政部關于提前下達2023年水污染防治資金預算的通知》(財資環〔2022〕117號)精神和中央生態環保項目實施庫入庫審核結果,結合《上海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商請撥付2023年水污染防治資金的函》(滬環函〔2023〕117號)申請,為支持崇明區港西鎮富民村西部區域水環境提升工程實施,現下達你區水污染防治資金2813.82萬元,納入2023年度市與區財力結算,請列“211節能環保支出”科目。
請嚴格按照《水污染防治資金管理辦法》(財資環〔2021〕36號)等相關要求,加強資金管理,加快預算執行,做好績效運行監控和績效評價,改善水環境質量,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特此通知。
上海市財政局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