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財會〔2023〕50號
頒布時間:2023-12-12 00:00:00 發文單位:上海市財政局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管理委員會、各區財政局:
為貫徹落實上海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財會監督工作的實施方案》(滬委辦發〔2023〕12號)和《關于新時代加強和改進代理記賬工作的意見》(財會〔2023〕26號)精神,更好地發揮代理記賬機構在規范小微企業會計信息質量、提升小微企業資信水平、加強財會信息社會監督等重要作用,進一步提高政府監管效能,探索開創代理記賬行業發展新格局,現就進一步促進本市代理記賬行業規范健康發展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目的意義
會計是宏觀經濟管理和市場經濟活動的基礎。會計行業為改善企業經營管理、制定戰略決策、提升經濟運行透明度提供了重要的智力支持。代理記賬行業作為現代服務業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提供財會服務幫助企業搭建“合法、合規、合理”的財務體系,提升中小微企業的財務會計信息質量,助力中小微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目前,本市代理記賬行業總體上呈現健康發展的態勢,但是也存在著發展不平衡、執業質量不規范以及人才素質有待提高等問題,亟需完善措施加強引導和管理,推動本市代理記賬行業規范健康發展。
二、推動發展,全面提升代理記賬機構市場競爭力
代理記賬行業的市場空間廣闊,要有效擴大代理記賬機構業務范圍,持續提高代理記賬機構執業質量,從而全面提升代理記賬機構市場競爭力,實現代理記賬行業高質量發展。
(一)強化內部治理。一是增強依法執業理念,代理記賬機構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代理記賬管理辦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辦理代理記賬業務;二是指導代理記賬機構按照代理記賬基礎工作規范辦理業務,規范執業程序,加強內部管理和質量控制,提高代理記賬機構執業的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水平。三是鼓勵代理記賬機構加強信息化、數字化和智能化建設,對機構各項經濟業務活動進行規范管理,有效提升對內管理和對外服務水平。
(二)拓展業務范圍。一是指導代理記賬機構拓展財會業務領域,在代理記賬業務之外積極開拓財會咨詢、內部控制設計、信息化服務等業務,實現業務多元化發展。二是各區可結合本地區小微企業發展狀況和產業扶持政策,鼓勵重點領域、重點行業的小微企業購買代理記賬服務,營造創業創新健康發展的良好環境。
(三)加強人才培養。一是強化從業人員職業道德教育,鼓勵代理記賬機構將遵守職業道德情況作為評價、選用從業人員的重要標準,提高從業人員職業道德水平。二是加強代理記賬機構業務培訓,幫助代理記賬機構熟悉財務、會計等法律法規和制度,提升代理記賬機構承接代理記賬業務的能力,確保服務質量。三是健全代理記賬行業人才選拔機制,在本市會計人才培養項目中加大優秀從業人員吸納力度,為行業發展做好人才儲備。
三、強化監管,深入推進代理記賬行業治理
各單位要深入領會本市《關于進一步加強財會監督工作的實施方案》精神,切實履行行業監管的主體責任,積極宣傳行業政策法規,強化各項行業監管措施,促進代理記賬機構規范執業、有序發展。一是主動做好與市場監管部門、稅務部門等監管部門的溝通協作和信息共享,及時掌握本地區代理記賬機構情況,依法實施監管,形成監管合力。二是創新和完善監管方式,將全覆蓋例行檢查、行業專項整治、日常檢查、專項執業質量檢查等有機結合,并充分運用信息技術手段實施精準監管,對存在虛假承諾、違反會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代理記賬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嚴格依法處理處罰,并及時向社會公布。三是深化代理記賬行業信用監管及信息公示,持續推進分類監管,對存在嚴重失信行為的代理記賬機構,記入會計領域違法失信記錄,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實施聯合懲戒。四是加強監管隊伍建設,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的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為行業監管提供堅實保障。
四、加強自律,發揮代理記賬行業協會自律管理職能
充分發揮行業協會貼近行業開展日常監管的優勢作用,加強自律管理,規范行業秩序,形成對行政監管的有機補充。一是市財政局指導市代理記賬行業協會健全機制建設、深化誠信管理、加強人才培養,提升協會自律管理和服務能力。二是在行業人才培養、信用建設、監督管理等方面加強與市代理記賬行業協會的協作,實現行政管理與行業自律的良性互動。三是在行業政策制定過程中注重聽取市代理記賬行業協會的意見,引導行業協會收集和反映行業的共性問題,支持行業協會發展。
上海市財政局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