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財稅〔2023〕47號
頒布時間:2023-12-27 00:00:00 發文單位:上海市財政局 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各有關市級部門,各區財政局、發展改革委:
 為進一步規范本市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提高收費政策透明度,加強社會監督,切實保障繳費對象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關于收費目錄清單“一張網”信息公開制度規定,結合市政府有關工作要求,我們編制了《上海市2023年度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以下簡稱《收費目錄》,詳見附件1),現予以公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收費目錄》歸集了以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等為依據,按照規定程序批準設立的本市行政事業性收費,不含中央在滬單位執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
二、各有關單位應嚴格按照《收費目錄》所列明的文件規定進行執收,凡未列入《收費目錄》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事項,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可拒絕支付。《收費目錄》公布之后,本市新增、取消或調整行政事業性收費事項,以市政府或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批準文件為準,有關文件將通過上海市財政局、上海市發展改革委門戶網站向社會公布,《收費目錄》將在網站相關專欄作調整更新。
三、《收費目錄》內容包括本市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具體項目名稱、收費部門、收費標準、資金管理方式、政策依據和批準文號等。為便于企業更加清晰地了解涉企收費政策,單獨編列了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詳見附件2)。
四、按照本市規范性文件管理有關規定,《收費目錄》中的本市收費批準文件經清理評估后繼續有效。
五、各區財政局、發展改革委應在《收費目錄》基礎上,對涉及本區域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按照規定內容編制公布本區收費項目目錄。
特此通知。
上海市財政局
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