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證上[2015]562號
頒布時間:2015-12-30 00:00:00.000 發文單位:深圳證券交易所
為規范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和資產支持證券轉讓條件確認行為,促進固定收益業務市場持續穩定發展,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根據中國證監會《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證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管理規定》及《深圳證券交易所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業務管理暫行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資產證券化業務指引》等相關規定,本所制定了《深圳證券交易所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轉讓條件確認業務指引》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資產支持證券掛牌條件確認業務指引》,現予以發布,并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證券交易所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轉讓條件確認業務指引》
2、《深圳證券交易所資產支持證券掛牌條件確認業務指引》
深圳證券交易所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