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事部辦公廳《關于2006年度注冊資產評估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6]181號)文件精神,現將2006年度注冊資產評估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及領證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標準:
專業名稱 |
科目名稱 |
試卷滿分 |
合格標準 |
注冊資產 評估師 |
資產評估 |
100 |
60 |
經濟法 |
100 |
60 | |
財務會計 |
100 |
60 | |
機電設備評估基礎 |
100 |
60 | |
建筑工程評估基礎 |
100 |
60 |
二、領證注意事項:
1、部分科目合格人員請于2006年12月8日—9日到市人才考評中心(和平區唐山道52號)一樓服務大廳領取單科合格證書。
2、全部科目合格(含累計合格)人員,由于人事部尚未將合格證書發到各省市,目前尚不能確定領證日期,領證時間網上另行通知。
3、考生本人領取單科合格證書,請出示準考證;單科累計合格者領取全科合格證書,還需出示歷年單科合格證書。
4、準考證丟失的,如本人知道報名序號,領取時請出示本人身份證;如不知道報名序號的,請先撥打96888222(移動用戶撥打:125902012)查詢報名序號,再憑本人身份證領取。
5、委托他人代領證書的,須攜帶考生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并出示代領人身份證。
6、領取證書后,準考證和領取全科合格證書人員的單科證由考評中心收回。
7、證書費:每證7元。
8、領證時間: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市人才考評中心
2006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