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人事廳川人辦發〔2006〕67號文件 精神,現就2006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及評價工作的報名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2006年度全國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時間統一定于2006年10月15日舉行。
初、中級資格考試時間:
上午9:00-11:30 審計專業相關知識,下午2:00-4:30審計理論與實務;
高級資格考試時間:
上午9:00-12:00 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
下午2:00-5:00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
二、報考條件
(一)初、中級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1.參加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具有良好職業道德;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及有關財經法規和制度,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本職工作;
(4)從事審計、財經工作;
(5)職稱計算機相應級別考試合格。
2.參加初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本條第一款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學歷。
3.參加審計師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本條第一款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二)高級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1.凡報考高級審計師資格的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
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報名參加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
(1)獲得博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2年;
(2)獲得碩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4年;
(3)大學本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5年;
(4)大學專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6年;
3.報名條件中任職年限計算,從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時間開始,到考試報名年度2006年底為止。
4.上述各款中的“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是指會計師、經濟師、統計師、工程師。
三、報名時間及程序
(一)我市報名時間統一定于2006年4月 18 日至4月19 日。
(二)報名程序:
報考初、中級審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填寫《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見附件一以下簡稱報名表),報考高級審計師專業知識考試的人員填寫《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申報表》(見附件二以下簡稱申報表),經所在單位審查同意,并加蓋公章。報考初、中和高級資格考試的考生分別持已加蓋單位公章的《報名表》和《申報表》以及學歷證明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證復印件、1張近期免冠2寸彩照到市審計局人事科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后到市人事考試評價中心(市人事局二樓服務大廳)進行復審并辦理報名手續。市人事考試評價中心聯系電話:2309549.各有關部門在進行資格審查時,必須嚴格按照報考條件,把好資格審查關。要對報考人員提供的材料進行認真審核、審查,重點核查各類證書及相關證明文件的原件。資格審查人員須在《報名表》上明確簽署審核意見、簽名并加蓋單位印章。做到誰審查、誰負責,誰出問題、誰承擔責任。對提供虛假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人員和不嚴格按照報名條件或以不正當手段協助他人取得考試資格的人員,必須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事部令第3號)進行嚴肅處理。
考點考場全省統一設置在成都,考生于考前五個工作日到市人事考試評價中心領取準考證。考生憑身份證原件(不含臨時身份證、過期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和準考證進入考場,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考試時傳呼機、手機等通訊工具一律不得帶入考場,違者按違紀處理。考生可攜帶鋼筆、圓珠筆、2B鉛筆、橡皮。答題所用草稿紙由考場統一發放。
四、考試收費標準根據審考辦字〔2006〕1號和省物價局川價字費〔2003〕237號文件的規定,報考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每人每科62元,報考高級審計師資格每人每科100元。
五、考試輔導教材的征訂與發行
初、中、高級資格考試輔導教材《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輔導教材》(上、下冊)在2005年版本的基礎上進行了必要的修訂和完善,該書可作為參加初中級資格考試的應考人員學習參考資料。此外,審計署考試中心對《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復習指南》(適用于初、中級應考人員)進行了修訂,內容除各章學習要求、學習重點、練習題外,還包括2003年、2004年和2005年初、中級資格考試試卷與標準答案,供應考人員參考(訂單見附件三)。
高級資格專業知識考試參考書為2005年修訂版,共分6冊。其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研究》、《金融理論研究》、《財政理論研究》、《財務會計和財務管理理論研究》4本書為“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考試參考資料;《審計理論研究》、《審計技術方法》2本書為“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考試參考資料(訂單見附件)。以上考試用書考生報名時可一并征訂。征訂咨詢電話:2307521。
六、考前培訓工作由省審計廳負責安排。培訓工作堅持考培分開,參加考試組織管理工作的人員,不得參與培訓。要堅決貫徹自愿原則,不得以任何理由強行要求參考人員接受培訓。
七、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各科目成績均為一次性考試合格,成績有效期為三年。參加全國統一組織的高級審計師資格專業知識考試成績合格的人員,須在考試成績有效期內,按照評審條件、程序和有關要求申報評審相應資格。通過考試和評審取得高級審計師資格的人員,表明其已具備擔任高級審計師職務的能力和水平。
自貢市人事局
二OO六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