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證書定于2010年3月22日至3月26日發放,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發放時間:
2010年3月22日至3月26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發放地點:
福田區振華路100號深紡大廈C座二樓深圳市考試院審核發證窗口11號窗。
三、發放辦法:
請2009年度注冊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全科合格考生,根據當年報名文件規定(附件1)的報考條件和發證程序,攜帶以下材料:
①身份證、
②學歷(位)證原件(成教、自考生還需提供低一級學歷證書)、
③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驗證證明、
④報名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如:相關資格證書和聘書原件等、
⑤近期兩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張,
在指定的時間到市考試院審核發證窗口11號窗辦理資格條件審核手續(報考條件詳見當年報名文件)。審核合格者發放相關資格證書及合格人員登記表(合格人員登記表須存入個人人事檔案,切勿遺失)。
考試合格考生因故不能本人領取,委托他人代領的,除提供以上證件外,還需出具委托書,列明委托事項,代領人須攜帶本人身份證。
深圳市考試院
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1
2009年度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一、報考對象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及港、澳地區的專業人員,遵紀守法并符合規定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參加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
二、報考條件
(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報名參加全部科目(5科)考試(報考級別為“考5科”):
1、取得經濟類、工程類大專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滿3年。
2、取得經濟類、工程類本科學歷,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滿1年。
3、取得經濟類、工程類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1年。
4、取得經濟類、工程類博士學位。
5、非經濟類、工程類專業畢業,其相對應的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年限延長2年。
6、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會計、審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取得相應專業技術資格,并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滿5年。
(二)免試部分科目(報考級別為“考4科”)的條件:
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滿2年,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經濟類、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可免試1科相應考試科目。其中,評聘為高級工程師(含相應專業的副教授、副研究員等)職務的人員,可免試《建筑工程評估基礎》或《機電設備評估基礎》;評聘為高級經濟師(含相應專業的副教授、副研究員等)職務可免試《經濟法》;高級會計師、高級審計師(含相應專業的副教授、副研究員等)職務可免試《財務會計》。
以上報名條件中規定的專業工作年限計算的截止日期為200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