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寧市民為海嘯災區捐款的熱情非常高,記者在稅務部門和南寧紅十字會了解到,此次參與捐款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將可按照國家規定享受減稅和免稅的優惠待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中的有關規定,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事業和其他公益事業捐贈的部分,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從應納稅所得中扣除。
南寧市地稅局辦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員向記者作了舉例說明,比如,南寧的一家企業通過紅十字會向災區捐款10萬元的話,紅十字會方面將向該企業出具由自治區財政廳統一印制的捐款專用發票,在該企業向稅務部門納稅時,就可以出具這張捐款專用發票,將這10萬的捐款金額從該企業的稅前收入中全部扣除。對于個人來說,這個稅收優惠政策同樣也適用,具體計算公式如下:工薪收入-法定起征額-捐款=應納稅所得,應納稅所得×稅率=稅款。
教育和公益事業捐贈 依法將可享受減稅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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