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創建節約型社會,促進資源合理開發,體現國有資源有償使用的原則,增加地方財政收入,廣西近日把建筑用河砂等8種礦產資源列入資源稅征收范圍。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廣西全區建筑用的河砂、河卵石、海砂、砂巖等礦產資源儲量較豐富,年采量達3000多萬噸。由于種種原因,以前廣西財稅部門沒有對這些建筑用砂開征資源稅,給資源利用帶來諸多弊端。一方面,資源使用者無償開采,不利于增強節約觀念,容易造成大手大腳浪費;另一方面,也不利于拓寬財政收入。
經過廣西壯族自治區地稅局、財政廳、國土資源廳近半年的專題調查和測算論證后,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并于2005年 8月1日開征建筑和水泥配料用砂、玻璃用砂、芒硝、磷礦等8種礦產資源資源稅。開征建筑用砂等礦產資源資源稅后,每年預計可增加地方稅收5000萬元左右。對尚屬于經濟欠發達地區的廣西來說,這不是個小數目,相當于增加了一個中下水平縣一年的財政收入。
[廣西]新開征建筑用砂等礦產資源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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