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各級國稅部門樹立稅收經濟觀,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各項稅收優惠政策,有力地促進了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截至目前,西藏自治區個體、私營、聯營、涉外企業的納稅額達到1.5732億元,占全區稅收收入的19%。
西藏自治區對非公有制經濟,實行了各種稅收優惠政策。自1994年實行稅制改革以來,為充分發揮稅收的職能作用,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西藏還陸續出臺了提高個體經營者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征點、對鄉鎮企業免征企業所得稅等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目前西藏全區有58%左右的個體經營戶,經營收入未達到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征點,經初步估算年減稅超過4000萬元。
寬松、優惠的稅收環境對西藏非公有制經濟的飛速發展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全區個體、私營、聯營、涉外企業的納稅額從1999年的9336萬元,發展到2003年的1.86億元,年均增長速度達到16%。5年來,全區個體、私營企業累計上繳稅收近7億元。
- 發表評論
- 我要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