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全局范圍內開展優化稅收環境,提高辦事效率,規范執法行為,樹立國稅干部良好形象教育。要求全體干部要以高呀的政治責任感,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想納稅人之所想,急納稅人之所急。
二是在已實行首問負責制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對接聽接待納稅人咨詢電話和上門辦事,必須使用文明用語,切實將首問負責制落實到位。
三是各股室在大廳公布其職能和設立咨詢電話,對納稅人咨詢要負責到底。對現行崗位職責按稅收征管業務的一般程序進行整合重組,歸并為涉稅服務、稅源監控、評估分析、執法監督和信息處理等五個環節,凡納稅人找稅務機關辦理的事務,統一歸口到稅務機關的前臺——辦稅服務廳負責,凡稅務機關找納稅人的事務,均由稅務機關的后臺——內設機構負責,以最優的崗責設置獲取最優的執法效果。
四是建立咨詢登記本,對所有咨詢電話要逐一進行登記,具體內容包括咨詢的問題、內容、接待人員等,每有對咨詢情況進行統計,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集中納稅人進行有針對性地輔導。
五是實行責任追究制。對不使用文明用語、辦事拖拉推諉導致納稅人投訴舉報者,情況一經查明要追究被首問人和部門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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