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高橋保稅區內的一家貿易公司向本報反映,2003年國家口岸電子執法系統(金關工程)開通后,由于保稅區內企業的出口信息沒有納入該系統管理,導致保稅區企業不能及時從國稅局獲得退稅。
據本報駐廣東、福建、天津、江蘇、大連、青島記者站記者的調查,保稅區企業出口退稅不暢是一個帶有普遍性的問題,保稅區退稅問題亟待統一規范解決。
據上海外高橋保稅區這家貿易公司反映,自2003年至今,上海外高橋保稅區內的外貿企業一直沒有拿到出口退稅款。記者根據該公司提供的一份外貿企業名單逐一核實后發現,僅名單上的10家企業,2003年應退未退出口退稅款就達1345余萬元。
據了解,2003年以前,保稅區內企業申請出口退稅時,國稅部門只需輸入企業的貨物出境報關信息,與海關提供的出境電子信息查對一致后,企業即可辦理退稅。與保稅區外企業出口退稅的復雜滯后狀況相比,當時保稅區內企業的出口退稅比較簡便快捷。
2003年1月1日,國家口岸電子執法系統正式開通。開通國家口岸電子執法系統,旨在提高出口企業信息在海關、外匯管理和稅務三個部門之間的傳遞速度,加快出口退稅進度,同時也是為了加強對出口退稅的管理。但令保稅區內企業難以理解的是,他們的出口信息傳遞竟然被該系統"漏掉"了!
根據國家口岸電子執法系統的要求和國家稅務總局的相關規定,稅務部門必須在看到海關傳遞過來的出口企業報關信息,并與企業的出口退稅申報信息比對一致后,才能為企業辦理出口退稅。但是,由于保稅區內企業的出口信息沒有納入口岸電子執法系統管理,國稅局難以取得企業的出境電子信息,因此無法及時為保稅區企業辦理出口退稅。
目前,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以及國家外匯管理局對保稅區內企業出口退稅問題,尚未形成統一的解決方案。由于保稅區內企業不能及時獲得出口退稅,一些企業只好搬離保稅區。
保稅區內的一些企業認為,在出口退稅方面,保稅區作為經濟先導區的優勢已退化成了劣勢。"如果保稅區企業連享受出口退稅都非常困難的話,何談保稅區優勢?建立保稅區的意義又何在呢?"據了解,在國家有關部門就保稅區內企業退稅問題達成統一解決方案之前,部分保稅區通過采取一些變通的做法,來緩解保稅區內企業因退稅渠道不暢帶來的資金壓力。據調查,廣州、青島、大連、天津、張家港等地保稅區,采取由保稅區管委會牽頭,海關、財政、國稅等部門參加的出口退稅聯席會制度。在具體操作上,由主管出口退稅的國稅部門直接發函給保稅區海關,要求海關核實企業出口貨物的離境信息,證實企業出口報關的真實性后,國稅部門再辦理退稅。采取這一辦法后,今年前3個季度,青島保稅區國稅局共辦理免抵退稅1958萬元,已完成退稅進度的94%.但是,這些變通的做法只是部分解決了企業的出口退稅問題。由于不能實時得到保稅區企業的相關出口信息,國稅機關辦理出口退稅仍有一定難度,出口退稅的準確性、及時性難以保證。有的保稅區規定,變通辦法目前只對區內生產型企業有效,貿易公司還不能比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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