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農村稅費改革后,全省農民負擔由改革試點前的17.88億元減少到12.77億元,降幅為28.6%,實現了村村減負,戶戶受益。
在近日召開的吉林省免征農業稅改革試點工作會議上,省長洪虎說,吉林省農業稅費改革第一階段任務已經基本完成,作為中央確定的免征農業稅改革試點省份,初步達到了“減輕、規范、穩定”的要求。
農民負擔減輕的同時,農村公共事業經費支出有所增長。統計數字顯示,該省農村義務教育經費改革后同口徑財政核定為3.74億元,比改革前增長12.3%;鄉鎮公共事業費改革后同口徑財政核定為7.77億元,比改革前增長14.4%。
洪虎說,目前吉林省農村稅費實行統一的征管制度,初步理順了農村分配關系,遏制了向農民亂收費和亂攤派的問題。配合此次稅費改革,吉林省多數地方撤并鄉鎮,合并村組,普遍清退了鄉鎮臨時和編外人員,精簡村組干部;完善了縣鄉財政管理體制,合理劃分了縣鄉事權、財權;帶動了村民自治和村集體事物規范化管理,促進了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吉林農村稅費改革為農民減負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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