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納稅信譽等級評定制度、實行企業信用等級分類監管、建立企業質量信用檔案……各地各有關部門以企業誠信分類監管為核心,相繼建立或完善有關“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具體實施方案,在全國范圍內展開“共鑄誠信”活動。
為了建立誠信納稅的激勵機制,國家稅務總局將納稅人分為四個等級,實行不同的管理待遇,對信用較高的A級納稅人免除當年稅務檢查,對信用較低的D級納稅人依法收繳其發票、停止向其發售發票或停止其出口退(免)稅權。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根據企業的信用狀況將其分為四個等級,分別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對于守信企業出示“綠牌”,予以重點扶持,年檢免審,免于日常檢查,提供優質服務;對于那些嚴重失信的企業出示“黑牌”,吊銷其營業執照。
質檢部門也在充分運用質量監督、檢驗、檢疫、認證等各項行政監管和執法手段,建立完善企業質量信用檔案,研究實施企業質量信譽等級評價制度,按照企業信譽等級實施分類管理。
部分省市和行業相繼開展了“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試點工作。山東、吉林、廣東、重慶等省市專門制定了加快信用體系建設的文件,明確了以強化企業信用為重點,整體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工作方針。
各種形式的社會誠信宣傳教育活動也即將開展起來。第二屆“中國企業信用論壇”將于11月29日在人民大會堂召開。
企業誠信分類監管 納稅人分為四等級分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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