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國稅部門獲悉,濟南市對銷售水產品、畜牧產品、蔬菜果品、糧食等農產品的個體工商業戶,增值稅起征點確定為月銷售額5000元。
這是近年來國稅部門為扶持創業,陸續出臺系列優惠政策中的又一新舉措。有眾多讀者一直想較全面地了解一下這些舉措的內容,為此,我們專門采訪了國稅部門的相關人士。
據介紹,國稅部門近年來推出的優惠政策主要的有11條,其大致情況如下:
一、自2002年1月1日起,對新辦的獨立核算的從事公用事業、商業、物流業、對外貿易業、旅游業、倉儲業、居民服務業、飲食業、教育文化事業、衛生事業的企業和經營單位,自開業之日起,報經國稅機關批準,可免征所得稅1年。
二、對新辦的獨立核算的從事交通運輸業、郵電通訊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自開業之日起,第一年免征所得稅,第二年減半征收所得稅。
三、對新辦的獨立核算的從事咨詢業(包括科技、法律、會計、審計、稅務等咨詢業)、信息業、技術服務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自開業之日起,免征所得稅2年。
四、自2003年1月1日起,最新辦的服務型企業(除廣告業、桑拿、按摩、網吧、氧吧外)當年新招用下崗失業人員達到職工總數30百分(含)以上,免征企業所得稅。
五、自2003年1月1日起,對新辦的只從事商業零售業務的商業零售企業,當年新招用下崗失業人員達到職工總數30百分(含)以上,免征企業所得稅。
六、自2003年1月1日起,對新辦的從事商業商品零售兼營批發業務的商業零售企業,采用定額稅收優惠辦法。即凡安置下崗失業人員并簽訂1年(含)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可享受定額稅收扣減優惠。
七、自2003年1月1日起,對現有的服務型企業(廣告業、桑拿、按摩、網吧、氧吧外)和現有的只從事商業零售業務的商業零售企業新增加的崗位,當年新招用下崗失業人員達到職工總數30百分(含)以上,對年度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額減征30百分。
八、自2003年1月1日起,濟南市確定的增值稅起征點為:銷售貨物,市區銷售額3000元,縣(市)農村月銷售額2000元;銷售應稅勞務,市區月銷售額2000元,縣(市)農村月銷售額2000元;按次納稅,每次(日)銷售額200元。
九、自2003年1月1日起,對國有大中型企業在2005年底前通過主輔分離和輔業改制分流安置本企業富余人員興辦的經濟實體(以下除外:金融保險業、郵電通訊業、建筑業、娛樂業、桑拿、按摩、網吧、氧吧,商貿企業中從事批發、批零兼營以及其他非零售業的企業),符合相關規定的,可享受免征企業所得稅優惠,直至期滿為止。
十、在2005年之前,對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區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凡安置下崗失業人員并簽訂1年(含)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自2003年1月1日起,每吸納1名下崗失業人員,每年可享受企業所得稅2000元定額稅收扣減優惠。
十一、自2003年5月1日起,為安置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干部而新開辦的企業,凡安置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干部占企業總人數的60百分(含)以上的,3年免征企業所得稅。
創業在濟南,哪些國稅可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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