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財政局近日發文,規定從2005年1月1日起,財政核撥經費單位的非稅收入,一律全額納入“收支兩條線”管理;市直各單位非稅收入實行委托銀行代收,未辦理代收編碼的項目,收費單位應及時到市財政局辦理代收編碼;對屬經營性的非稅收入,各單位應于每月終了后10個工作日內,扣除需繳交的稅費后上繳市財政專戶。
據悉,為確保“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的全面落實和規范罰沒收入、罰沒物品的管理,防止違規行為反彈,廣州市將于今年12月6~17日對各有關單位落實“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規范罰沒收入罰沒物品的管理、執行統發工作崗位津貼紀律等情況進行一次重點抽查,具體抽查內容是:行政事業性收費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情況;罰沒收入和罰沒物品的管理情況;銀行賬戶的管理情況,各種財政票據的使用情況;非稅收入的收支情況;執行統發工作崗位津貼紀律情況。
確保"收支兩條線" 廣州重點抽查非稅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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