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權制約,規范執法,樹立良好行業作風。建立健全了稅收執法、征收管理、文明服務的制度體系,涵蓋了執法程序、執法檢查、責任追究的全部內容,為國稅干部規范執法提供了基本準則。加強檢查監督,強化責任追究,每年組織一次全系統的稅收執法執紀大檢查,不定期進行明察暗訪,加強內外審計檢查,制定并嚴格執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2002年以來全系統有350人受到不同形式、不同程度的責任追究。
豐富內容,改進方式,不斷提升納稅服務層次。下放審批權限,簡化審批程序,對涉稅審批項目進行改革,涉稅事項的審批時間總體上比原來壓縮了45%。開通了“再就業稅收咨詢臺”、“稅法咨詢熱線”,開展了“為政府分憂、為再就業獻策”活動,有力支持了全省的再就業工作。狠抓辦稅服務廳等窗口單位建設,開通國稅12366服務熱線,實行了申報納稅“一窗式”管理,全面推行八項承諾服務制度,建立了值班局長負責制和首問負責制,實行“納稅人意見卡”和《有獎舉報制度》,在稅務系統中率先推行了網上辦稅和電話辦稅,最大限度地方便納稅人,為全省經濟發展營造了良好的稅收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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