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雙節,西安市雙擁辦、地稅、財政、工商、民政、勞動和社會保障、西安軍分區政治部等聯合發文,就隨軍家屬就業和辦理工商、稅務手續等方面制定了多項優惠政策。
稅收方面,對為安置隨軍家屬就業而新開辦的企業,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征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對從事個體經營的隨軍家屬,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征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企業,隨軍家屬必須占企業總人數的60%(含)以上。每一隨軍家屬只能按上述規定,享受一次免稅政策。
另外,對自謀職業從事個體經營的隨軍家屬,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政策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優先辦理營業執照等有關手續。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部隊隨軍家屬持本市身份證,憑西安市駐軍師以上政治機關或西安軍分區政治部出具的有關證明可免收當年個體工商戶管理費,第二年減半收取,第三年按規定收取。
為保障隨軍家屬就業,除因隨軍家屬本人原因,有生產任務的用人單位一般不得安排軍隊現役軍人配偶下崗,已經下崗的隨軍家屬在企業經濟結構調整吸納人員時,應優先安排其上崗。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積極為隨軍家屬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等項社會保險和接續社會保險關系的有關手續。對原已就業后隨軍隊或配偶轉移到西安市的隨軍家屬,在未落實工作單位或重新就業前,其人事關系和檔案可先由當地勞動保障部門開辦的公共職介機構接收,免收保管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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