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廣東審計機關突出對重點領域、重點部門、重點資金的審計監督,查出違規金額160多億元,追繳違規金額13.89億元,追回侵占挪用資金8.22億元,向司法、紀檢監察部門移送各類案件線索64宗。這是今天在廣東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上,廣東省審計廳廳長曾壽喜向省人大常委會報告的。
審計情況表明,2002年廣東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良好,但仍存在管理不規范和政策執行不到位的問題,財會賬目處理不合規和會計信息失真現象仍有發生。如交通行業漏征、截留、擠占交通基金、亂收費及違規操作;企業欠繳保險基金,部分基金未按規定存放國有商業銀行;專項資金管理需要完善,國有企業資產、負債、損益不實,“小金庫”等賬外資產,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個別單位的違紀違規問題突出等,都有待進一步研究解決。
預算管理審計發現,2002年,省財政廳按耕地易地開發項目總預算一次性將資金全額撥付國土資源廳,致使大量財政資金滯留在財政之外,不利于資金的監管和有效使用。一些縣(市)林業部門將省級生態公益林效益補償資金挪用于種苗培育、補植套種、發放森林防火保證金、行政事業費等。
稅收征管審計發現,部分稅務部門監管不嚴,導致2002年漏征、少征稅款4476萬元。稅收違規違法行為處罰偏寬,造成稅款流失和稅負不公。如廣州地稅花都分局稽查局2002年對53戶納稅戶進行稅務稽查時,只對應補繳稅款1831.15萬元作出處理,基本未按規定加收滯納金;潮州市地方稅務局對24戶有偷漏稅行為的企業,按規定應處罰526.77萬元,只作出罰款178.95萬元,占應處罰金額的34%。全省共有3733萬元的稅務登記證工本費和發票工本費未實行收支兩條線。
建設項目管理存在不少問題。一是違反基本建設程序問題比較普遍。在審計調查或審計的20個項目中,有7個項目未報批初步設計和概算,4個項目開工一段時期后才陸續補辦有關報批手續,占審計項目的55%,致使投資失去概算控制。二是沒有嚴格執行招標投標規定。有7個項目的12個分項工程未按規定實行施工招標,涉及金額7.7億元;有3個建設項目未按規定完成初步設計、概算及施工圖紙的審批,在不具備有關條件的情況下進行招標投標;有4個建設項目未按規定實行監理招標。三是管理監督不到位,建設資金跑、冒、滴、漏的現象較為普遍。四是仍存在一些嚴重的違紀違規現象。如對京珠高速公路廣珠段的竣工決算審計,發現該公司有關人員設立賬外賬,用于私自購買車輛、報銷個人費用等。
廣東審計清算財經“年賬”查出違規金額160多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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