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落實國家就業和再就業政策,近日,河北省地稅局出臺政策,對安置下崗和失業人員的企業以及自主創業者,以多項稅收優惠大餐,幫助他們創業發展。
河北省明確規定,私營企業安置城鎮待業、失業人員和下崗職工達到國家規定比例的,經勞動部門認定,稅務部門審批,可享受勞動就業服務企業的以下稅收優惠政策:
新辦的城鎮勞動就業服務企業,當年安置待業人員超過企業從業人員總數60%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查批準,可免征企業所得稅3年;免稅期滿后,當年新安置待業人員占企業原從業人員總數30%以上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查批準,可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2年。
對新辦的服務型企業(除廣告業、桑拿、按摩、網吧、氧吧外)當年新招用下崗失業人員達到職工總數30%以上(含30%),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經勞動保障部門認定,稅務機關審核,3年內免征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企業當年新招用下崗失業人員不足職工總數30%,但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經勞動保障部門認定,稅務機關審核,3年內按可計算的減征比例減征企業所得稅。
對新辦的商貿企業 (從事批發、批零兼營以及其他非零售業務的商貿企業除外),當年新招用下崗失業人員達到職工總數30%以上,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經勞動保障部門認定,稅務機關審核,3年內免征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企業當年新招用下崗失業人員不足職工總數30%,但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經勞動保障部門認定,稅務機關審核,3年內可按計算的減征比例減征企業所得稅。
對現有的服務型企業(除廣告業、桑拿、按摩、網吧、氧吧外)和現有的商貿企業(從事批發、批零兼營以及其他非零售業務的商貿企業除外)新增加的崗位,當年新招用下崗失業人員達到職工總數30%以上,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經勞動保障部門認定,稅務機關審核,3年內對年度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額減征30%.
凡在2005年底之前,吸納下崗失業人員且符合上述2至4項優惠政策條件的企業,可按有關規定享受最長期限不超過3年的稅收優惠,直至期滿。
對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區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凡安置下崗失業人員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的,經勞動部門認定,稅務機關審核,自2003年1月1日起,每吸納1名下崗失業人員,每年可享受企業所得稅2000元定額稅收扣減優惠。當年扣減不足的,可結轉至下一年繼續扣減,但結轉期不能超過兩年。
私營企業興辦的獨立核算的經濟實體,安置下崗、失業職工達到從業人員50%以上的,經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為勞服企業、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后,免征企業所得稅3年。
對軍隊轉業干部、退役士兵和隨軍家屬自主擇業,我省也明確了可享受的所得稅優惠政策。
[河北省]地稅局出臺稅收優惠政策款待自主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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