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正是各種各樣的培訓班大行其道的時候,昨天,南京市地稅征收分局表示,如果是公辦學校(政府舉辦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學校),暑期開辦進修班、培訓班,將免征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
稅務部門的負責人表示,根據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制定的教育稅收政策規定,對政府舉辦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學校舉辦進修班、培訓班取得的收入,全部歸該學校所有的,免征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根據這項規定,學校舉辦的電腦培訓班取得的收入若全部歸學校所有,則免征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在向學生收取培訓費時也可以開具發票。而個人開辦培訓班則不符合上述規定,不能減免相關稅收,應當依法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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