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國稅局出臺《關于外國投資者出資比例低于25%的外商投資企業稅務處理問題的通知》
為吸引外資,國家和地方政府想了很多辦法,也出臺了很多稅收優惠政策。于是,一些想少繳稅的企業有時便打起這些政策的主意,有的人搞假合資,或真合資但外資比例少而又少,目的無外乎想粘上“外”字“蹭個車”。對這樣一些企業,近日出臺的大連市國稅局《關于外國投資者出資比例低于25%的外商投資企業稅務處理問題的通知》,再次強調了外資的實際到位比例,以杜絕“蹭車”行為。
通知明確指出:凡取得加注“外資比例低于25%”字樣的批準證書和營業執照的外商投資企業,無論投資各方已到位注冊資金的比例如何,在征收企業所得稅時,一律按照內資企業處理,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即不可享受相關優惠政策。另外,市國稅局還規定,外資的比例不低于25%而外方資金實際未到位,被有關部門取消外商投資企業資格的外商投資企業,要按內資企業有關稅收法律繳納企業所得稅。
25%的比例是怎么確定的?據市國稅局有關人士介紹,這是根據國際慣例。一般認為,只有注入資金達到25%,才能稱其為關聯企業,投資者對企業的權利和義務才能充分體現,先進的管理和技術才能真正引入中國。據介紹,目前在大連市國稅局在冊管理外商投資企業有4000多戶,去年實現稅收50多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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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在大連,針對外商投資及外國企業的稅收政策是,生產性外商企業從盈利年度起,享受免二減三優惠政策。在享受過這些政策之后,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4%,地方稅則免稅7年。屬大連市政府鼓勵型產業,這種優惠還將延期3年。在開發區的外商投資企業的企業所得稅稅率為15%。而對內資企業而言,沒有這樣的優惠,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33%。
大連想借“外資”光少繳稅者沒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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