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企業一直被視為高利潤行業,令人不可想像的是其偷漏稅的“技巧”更是高上加“高”。日前,南京市地稅部門在對房地產開發企業進行專項納稅評估中扒光了其偷漏稅的“畫皮”。
據稅務部門介紹,在接受檢查的10家大型房地產開發公司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著滯納稅款、隨意調整稅款申報數額、偷逃稅收等問題,主要集中在四個方面。一是在預售樓盤時故意延遲繳納稅款的現象。突出表現為滯納稅款數額大、滯納時間長,影響了稅收收入的及時足額入庫。如南京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其開發的一幢高層建筑,土地、房屋早已交付使用,而開發企業掛賬大額預收賬款,長期不結轉經營收入和經營利潤,滯納企業所得稅1000多萬元。
二是有些房地產開發商由于資金緊張,有意侵占國家財政資金,在年度內隨意調整稅款申報數額。通常做法是年初、年中減少申報數額,年末全部繳清。如南京某房地產開發公司以“防止購房者要退款”為由,部分收入故意不作收入,截留稅款100多萬元。有的企業雖然正規核算,將應繳的各種稅金記入會計賬簿,但不足額申報,不足額繳納,形成多年大額稅款未清的狀況。
三是個別企業采取“體外循環法”,將預收的售房款收入放在其他公司銀行賬戶上隱瞞收入,或者將部分收入核算混入其他往來賬戶偷逃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
四是部分開發商將更名費、拖交房款押金、罰息收入、沒收的違約保證金、定金等收入記入營業外收入或往來賬戶,未記入應稅營業額一并申報納稅。有的將包銷代銷商品房手續費支出直接從售樓款收入中抵減,以從銷售代理商處收取的樓款凈額作為計稅營業額,以此少繳營業稅。
針對上述情況,南京市地方稅務部門表示,將重點宣傳房地產行業相關稅收政策和征管法規,同時,對不依法納稅、故意滯納稅款、偷逃稅收的納稅人,加大懲處力度并公開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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