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稅機制改革后,其稅率調整從今年1月1日起實施,目前已經實行近四個月。通過對廣交會參會企業、商會以及代表團的采訪,記者發現,出口退稅稅率調整后,主要帶來以下四方面不同影響。
一、短期、長期的不同影響。采訪中,大部分企業表示,從長期來看,稅率調整后,將體現國家的產業機構調整政策,有結構升級有積極意義;且出口退稅機制改革后,退稅進程加快,可以提高企業資金運下調的行業、企業而言,等于是成本增加了4%左右。由于我國對外貿易的特殊性,很多出口企業的利潤率本身就不高,成本增加4%,將對他們的出口產生重大影響。此外,考慮到今年原材料進口漲價、國內能源緊缺等因素的影響,稅率普遍下調帶來的短期沖擊不可小覷。
二、稅率下調后,對擁有自主出口經營權的企業影響較小,對依靠外貿流通公司出口的企業影響較大。對擁有自主出口經營權的企業而言,“4%”可通過努力共同消化在生產、流通、出口等各個環節,從而較為健康的化解負面影響。但對外貿流通公司而言,基本上只能靠壓“下一級”來消化這“4%”,這對企業生產沖擊較大,極易導致產品質量下降、不正當經營等行為的發生。
三、生產規模、品牌知名度不同的企業,影響不同。海爾、格蘭仕、波斯登等生產規模較大、資金實力較為雄厚、品牌效應較好的企業,雖然也強調出口退稅稅率下調給他們的生產經營帶來了困難,但基本上還是能比較順利的應對、適應這種變化。而一些規模較小的非品牌展區企業負責人,則大都向記者表示,稅率調整給他們的影響“很大”,有的甚至表示,今年出口形勢本來就較為嚴峻,稅率的調整幾乎要使他們“做不下去了”。
四、不同地區,影響不同。稅率調整后,地方政府同時也要負擔一定比例的退稅。對那些外貿流通公司數量較多、出口量大的地區而言,地方財政負擔較重,政府不得不做相應調整,可能會采取一些限制出口的措施,從而對企業出口產生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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