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累計開業的外商投資企業達25萬家,據國家稅務總局統計,其虧損面高達51%。“經營紅紅火火,賬面連年虧損”、“一面持續虧損,一面增加投資”,甚至許多虧損的外資企業還是國際同行業的佼佼者。外商投資假虧損的背后隱藏著什么?稅務機關的調查表明,在過半的虧損外企中,除小部分屬經營性虧損外,虛虧避稅才是主流。
這些年來,是否有外商到內地投資、外資企業在當地所占比例的多少,似乎已經成了一個地方對外開放程度的一個重要標志,“全民招商年”、“項目建設年”之類的口號已經成了一些地方官員的口頭禪。似乎招不來外商這個地方就不開放,招不來外商的地方經濟就發展不起來。于是乎,各種冠以地方政府名義的優化經濟發展環境、鼓勵外商投資的紅頭文件陸續出臺,各種優惠政策相繼制定。一些國家法律、政策允許的被得以重申;一些國家法律、政策沒有明文規定,不限制也不鼓勵的被予以默許;一些國家法律、政策限制不嚴的也以“擦邊球”的方式準予突破,甚至包括稅務部門在內的執法部門到外資企業的例行檢查,也要經過當地政府“優化環境辦公室”之類的機構許可才能進行。正因為如此,一些外資企業在內地的經營越來越紅火的同時,國家的稅收也在大量流失。
其實招商引資究竟給地方經濟帶來了多少好處,地方官員心中應該有一本明細賬。可為什么一些地方還要賠本賺吆喝?根源在于不盡科學的干部考核體系和不正確的政績觀。有的地方給干部下達招商引資的指標,在“完不成任務就如何如何”的壓力下,少數干部在同外商簽訂合同時不得不“滴血大甩賣”。在有的地方官員看來,減免稅收是吸引外資的靈丹妙藥,對外資企業是否存在偷漏稅不要說不去檢查,就是群眾舉報發現了問題也因為怕外資的撤股而包庇、放縱,長此以往,導致外資企業避稅手法年年翻新,明明獲取了高額利潤卻不用繳納任何稅收。
招商引資本來是件好事情,但是好事要辦好。一是不能犧牲國家利益,對外資企業的稅收要依法征繳;二是要確實有利于地方經濟發展,優化發展環境要適度,不能無原則地外商至上、盲目優惠;三是對外資企業和內資企業要一視同仁,外資企業享受的優惠政策內資企業也要同樣享受,不能厚此薄彼,在保護外商的同時也要保護“國商”的積極性。在招商引資這件事上,衡量的標準只有一個:不管內資外資,能見效益才是好資。那種賠本賺吆喝、打腫臉充胖子、犧牲地方利益、好大喜功的事情,再也不能干了。
誰在導演外企的“避稅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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