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稅務總局就進一步做好個體稅收征管工作發出通知,要求各級稅務機關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認識,規范管理,重點監控,科學定額,進一步強化個體稅收征管工作。
通知要求各級稅務機關緊密結合本地實際,針對集貿市場稅收征管中存在的問題,切實加強基礎管理,建立、健全必要的征管制度,確保政策到位、措施得力、管理規范。
一是繼續抓好漏征漏管戶清理工作,及時掌握納稅戶的經營變化情況,規范納稅戶停業、復業和注銷管理。要按照分類管理的要求,針對集貿市場的特點,積極探索集貿市場分類管理辦法,以提高管理的質量和效率。
二是對集貿市場和個體工商戶實行重點監控,動態管理。今年,總局將繼續對集貿市場專項整治期間確定的45個大、中型集貿市場實行動態管理。各級稅務機關要選取一定數量具有代表性的集貿市場和個體工商戶大戶進行重點管理和重點服務。要通過對重點集貿市場和個體工商戶大戶的經營情況、納稅情況和管理情況的動態了解,分析集貿市場和個體工商戶經營發展的一般規律和發展趨勢,有針對性地研究進一步完善征收管理的措施。
三是科學定額,積極推行“陽光作業”。要按照規范管理的要求,普遍采用“參數定稅法”。要在綜合分析影響個體工商戶經營額因素的基礎上,科學選取核定定額的參數,合理確定定額調整的系數,以提高定額核定的科學性。同時,要大力推行在個體工商戶定額核定工作中 “陽光作業”,建立稅負調整聽證制度,增強稅收執法透明度,實行辦稅公開,充分聽取社會各界對定額調整的意見,取得社會各界和個體工商戶的理解和支持。
相關鏈接:《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個體稅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國稅函[2004]16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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