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財政局、地方稅務局,市地稅局各直屬分局:
今年以來,北京市出租汽車運營行業受“非典”疫情影響,全市出租車客運量與運營收入下降。為配合全市抗擊“非典”疫情大局,合理協助緩解運營企業與司機當前遇到的嚴重困難,有利于維護社會安定團結,擬在北京市“非典”疫情流行期間,對出租汽車行業實施以下稅收優惠辦法。
一、對實行單車定期定額征收營業稅辦法的出租汽車運營業戶,根據“非典”疫情流行期間實際困難,給予暫按單車月營業額1000元標準計算征收營業稅以及相應的城市維護建設稅與教育費附加;
二、對正式持有合法工商營業執照的個體出租汽車經營者,依照本市現行營業稅起征點規定執行;
三、實行單車定期定額征收營業稅辦法的出租汽車運營業戶,對其經批準停駛、停運或歇業的出租汽車部分,不計入征收營業稅范圍;
四、對實行按照實際運營業務營業額計算征收營業稅辦法的出租汽車運營企業,在此期間暫比照單車定期定額征收營業稅辦法執行;
五、對個體出租汽車經營者以及出租汽車運營企業所屬司機,給予在“非典”疫情流行期間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照顧。
六、本辦法執行時間暫定為5月1日至7月31日內的申報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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