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就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采訪了財政部副部長樓繼偉。
樓繼偉指出,自1994年個人所得稅法實施以來至今已十多年,其間我國政治經濟形勢發生了很大變化,表現在分配關系方面:一方面城鄉居民收入大幅度提高,富裕人群逐漸增加;另一方面城鎮居民基本生活消費支出快速增長,社會成員收入差距擴大。同時,分配秩序不規范、初次分配的激勵約束機制不健全、再分配的調節措施不完善等問題較為突出。因此,如何正確處理各種社會分配關系,穩妥處理好國家與個人的分配關系是一項重要課題。
樓繼偉認為,從我國現行個人所得稅制度實際執行情況看,還存在著一些不夠完善的地方。一是根據所得項目分類按月、按次征收個人所得稅,與綜合各項所得按年匯總計算征稅的制度相比,不能充分發揮個人所得稅調節個人收入分配的作用,難以完全體現公平稅負、合理負擔的原則;二是隨著經濟的發展,納稅人取得多項所得或從多處取得所得的現象越來越多,而目前對不同的所得項目采取不同稅率和扣除的辦法,容易造成納稅人分解收入、享受多次費用扣除而逃漏稅收;三是工薪所得邊際稅率偏高、稅率級距過多、稅負不夠公平;四是工薪所得費用扣除標準長時間未做調整,使綜合費用每月800元扣除額與目前城鎮居民實際生計支出水平有一定差距;五是存在部分地區擅自出臺減、免、返稅政策的現象,造成國家稅收流失。上述問題的存在直接影響了個人所得稅在組織財政收入和調節收入分配、縮小貧富差距方面的作用,社會上要求進一步改革、完善個人所得稅的呼聲日益強烈。
樓繼偉說,改革初步設想是:
——實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即將工資薪金所得、生產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財產租賃所得等有較強連續性或經常性的收入列入綜合所得的征收項目,制定統一適用的累進稅率;對財產轉讓、特許權使用費、利息、紅利、股息等其它所得,仍按比例稅率實行分項征收。
——適當降低個人所得稅邊際稅率,減少累進級距。為進一步公平稅負,簡化稅制,強化個人收入分配,更好地吸引國內外高科技管理人才和境外個人投資者,應對現行個人所得稅稅率和累進框架進行適當調整,在綜合征收基礎上,合理設計累進級數,適當降低最高邊際稅率。
——規范征稅范圍,適當擴大稅基。針對現行稅法存在的應稅所得項目口徑不一致情況,進一步規范征稅范圍,適當擴大稅基,將免稅項目之外的一切收入都納入征稅范圍,堵塞稅收管理漏洞。
——努力創造征管條件,加大對高收入者的稅收監管力度。目前應下大力氣健全和完善征管措施。其中包括:建立健全稅務部門對個人所得信息收集和交叉稽核系統以及銀行對個人收支的結算系統,實現收入監控和數據處理電子化;逐步建立個人收入檔案和代扣代繳明細管理制度;建立個人財產登記和儲蓄實名制度;大力推進居民固定賬號信用卡或支票結算制度等,為全面推進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改革創造條件。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個稅”改革將朝四個設想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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