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中國稅收收入達到30866億元時,按照2005年GDP總量比2004年增長9.8%來計算,中國宏觀稅負達到17.5%左右,較“十五”期間12.09%的中國平均宏觀稅負水平上升了5個百分點。
宏觀稅負是指一定時期特定地區的稅收收入與其相應的國內生產總值(GDP)的比值。“衡量一個國家稅負是否重,不能只看這個數字,還要看稅制結構以及現實情況。”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岳樹民教授向《第一財經日報》表示。
由于此前國家統計局公布了經濟普查后發現2004年GDP被低估的情況,岳樹民表示,這說明以前的宏觀稅負水平也被高估,調整后的數字應該少兩個百分點。
“從這個數字來看并不高,但還是有很多企業表示稅負沉重。這說明稅負結構可能對某些企業不公平。”岳樹民說,那些依法納稅的企業,和偷稅漏稅的企業相比較,自然覺得不公平;有外資企業所得稅的優惠做對比,內資企業也覺得稅負重。
另外,讓企業感到負擔沉重的因素還有稅以外的各種收費。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稅收研究室孫鋼研究員告訴記者:“從企業繳稅的絕對數字來看,企業的負擔并不沉重。但是,一些無法統計的非稅收入的存在,也給企業增加了不少負擔,尤其是在不發達地區,會有一些額外收費。”
從政策面來看,近兩年中,并沒有重大的增稅政策出臺,除了增加了利息稅以及加強對房地產業調控而作的營業稅政策調整,都是減免農業稅、印花稅等政策,“應該說減稅的因素更多一些。”孫鋼說。
孫鋼認為:“發達國家通常在25%~35%之間,北歐等高福利國家的指數還更高一些,因為他們將社會保障也納入稅收范疇了。我們國家在經濟一直保持高速增長的態勢下,還不能下稅負太高的結論。”
孫鋼介紹說,1978年中國稅負曾經達到過37%的高位,之后逐年下降,1995年降到低于10%的歷史低位。1998年中國稅收征收曾經難度很大,因為當時亞洲經歷了金融危機,中國國內遭受洪水災害,想要完成年初下達的增收800億元的任務都感覺很難。
而2004年和2005年,連續兩年超過5000億元的增收,稅負指數上升了5個百分點,意味著宏觀稅負在逐步恢復到正常范圍。“在未來兩年內,中國宏觀稅負會恢復到一個更加合理的區間,即20%~25%之間。”孫鋼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