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負責人日前表示,“十一五”期間,中央財政將重點從四個方面積極促進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培育和做強市場主體。這四個方面包括:
一是建立和完善財稅政策的激勵約束機制,增強企業自主創新的內在動力。統一各類企業稅收制度,使名義稅率和實際稅負盡量接近,促進公平競爭;對使用落后工藝、設備及高污染、高消耗的企業實施限制或懲罰性稅收政策。
二是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鼓勵企業加大科技創新投入。
三是完善企業財務和分配制度,營造有利于企業自主創新的制度環境。
四是增加財政科教投入,促進科技進步和勞動力素質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