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局長謝旭人在近日召開的紀念廢止農業稅條例暨全面取消農業稅座談會上指出,稅務系統要堅持聚財為國、執法為民的宗旨,切實加強稅收征管,確保稅收收入穩定較快增長,積極落實支農惠農政策,為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財力保障。
這些支農惠農政策包括:對農膜、化肥、種子、種苗、農藥、農機等農業生產資料實行增值稅優惠政策;對有關家禽生產銷售企業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免征企業所得稅;對取得的相關財政專項補助實行免征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將銷售水產品、畜牧產品、蔬菜、果品、糧食等農產品的個體工商戶的增值稅起征點提高到月銷售額5000元;對進入各類市場銷售自產農產品的農民取得的所得不征個人所得稅;對農民取得的農業特產所得和從事種植業、養殖業、飼養業、捕撈業的所得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等。謝旭人提出,要堅持鞏固農村稅費改革成果,切實做好取消農業稅后的各項收尾工作,妥善處理歷年農業稅尾欠;同時探索稅收支農新途徑,盡快研究農業稅取消后煙葉特產稅的替代方案,穩步推進農稅征管機構的職能轉變,不斷促進農業發展和農民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