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委會日前正式批準了皮鞋反傾銷案的初裁方案,擬從4月7日起對中國皮鞋征收臨時反傾銷稅。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崇泉29日說,歐方對中國企業的市場經濟待遇裁決缺乏公正性和合法性。
民資≠市場經濟?
歐方在本案中抽取的13家抽樣企業均為民營或外資企業,它們完全符合歐方關于市場經濟待遇的 5條標準,而歐方卻以種種理由否決了所有抽樣企業的市場經濟待遇,對此中方已多次提交抗辯材料。
其次,本案中方130多家企業參加應訴,其中 90%為未抽樣企業,它們被剝奪了市場經濟待遇而并未得到任何解釋。雖然世貿組織《反傾銷協議》允許在稅率裁決問題上通過抽樣和加權平均的方式做出,但市場經濟待遇的裁決涉及各個企業不同的具體情況,必須在對每家企業進行充分審查的基礎上做出,而不能簡單地通過抽樣方式決定,這是歐方自1998年來在對華反傾銷政策上的倒退。
巴西≠中國!
關于替代國問題,崇泉指出,歐方選擇巴西做替代國是不合理的。
中國由于在人力及資源方面的優勢,鞋的制造成本遠遠低于巴西等國家。而歐盟產業在申訴書中以巴西為替代國計算出中國皮鞋的傾銷幅度竟然高達 400%,這種傾銷幅度是難以想象的,完全背離了中國鞋類出口的實際情況。
中方曾多次向歐方指出:制鞋業是勞動密集型產業,中國由于在勞動力和資源上的優勢,具有這一行業的比較優勢。中國皮鞋對歐出口并不存在傾銷行為,歐方的指控是缺乏依據的。
反傾銷≠歐盟利益!
據中方統計,原歐盟15國鞋類產業已經在華投資設廠478家,實際外商投資額已達 7.37億美元,他們的產品也返銷歐盟,對中國鞋類采取反傾銷措施必然損害歐盟鞋業在華投資者的利益。
中國鞋業出口為歐盟進口商和零售商提供了豐厚的利潤,也為歐盟創造了大量的就業機會。2005年前11個月,自歐盟進口皮革達5.7億美元。
崇泉表示,中國出口的產品基本屬于中、低端產品,而歐盟生產的基本是高端產品,二者滿足不同層次消費者的需要,在銷售渠道、市場細分方面有著顯著差別,并不存在直接的競爭關系。反傾銷也將損害歐盟中下層消費者的利益。
他說, 歐方指責中國鞋類產業存在所謂的“ 低價融資”“稅收減免”“非市場化的土地租金”等現象,這其中有許多誤解,對此中方曾多次向歐方做出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