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投訴:張女士反映,她家于去年5月在中豪花園買了一套房,在簽訂購房合同時和開發商口頭約定,在辦理按揭手續時再交總房款1.5%的契稅,F在交房想拿鑰匙時,開發商卻要求交了契稅才能給鑰匙。張女士說,既然契稅是代收費用,為何不讓業主自己去交?讓開發商代收的話會不會被扣?
記者行動:開發商的熊經理向記者介紹,開發商代收契稅,其實是為了統一給業主辦理房產證、土地證等手續方便,契稅是代收費用,開發商代收后會根據實收情況多退少補。
律師說法:海南某律師事務所何律師介紹,如果雙方沒有在合同中約定以交契稅作為交房條件,而開發商借口拖延交房是不合理的。但是,開發商代收交契稅,是為了方便辦理房產證,也就是方便業主。再者,如交了契稅發現被扣掉的話,業主則可以起訴開發商來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