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開始,北京的企業在技術研發上投入越多,納稅將會越少。記者從昨日召開的北京市科技大會上獲悉,北京企業用于技術開發費用的150%可以抵扣當年應納稅的所得額,如果當年抵扣不足,還可以在5年內結轉抵扣。
這項對于企業創新的稅收優惠政策,在昨天會場上發布的《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城市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已被明確寫入。也就是說,如果企業投入100萬元科技研發費用,在企業繳納所得稅時,可先從所得額中扣除150萬元再納稅。
另外,為了鼓勵企業培育科技人才,企業的職工教育經費在計稅工資總額2.5%以內的,也可以在所得稅前扣除。《意見》要求,北京市級財政科技投入增幅要明顯高于市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幅。
近幾年來,加強自主創新能力一直是我國的發展方向,北京更是把建設創新型城市納入“十一五”計劃。在這一目標下,政府加大財政科技投入、鼓勵企業加大技術研發費用成為北京趨向創新型城市的加速劑。據了解,北京高新技術產業的產值占全市總產值的比例僅7%左右。
根據國務院日前發布的《實施〈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的若干配套政策》,北京市此次還將政府采購措施列為今年開始實施的重點。在政府采購評審中增加了自主創新的評分因素,并會考慮優先采購;對符合標準的試制品和首次投向市場的產品進行政府首購;對重大創新產品、技術,面向企業、科研機構和院校進行技術研發訂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