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歐盟委員會正式批準了皮鞋反傾銷案的初裁征稅方案。即自4月7日起對中國和越南產的皮鞋征收為期半年的臨時性反傾銷稅,此次征稅采取“漸進式”的方式,稅率從4.8%逐步過渡到19.4%。(兒童皮鞋和高科技運動鞋除外)。盡管在此前,中方曾多次與歐方交涉,但歐方未予考慮,仍然通過了對中國皮鞋出口產品的征稅方案,為此中國皮革協會作為行業代表對此裁決表示強烈不滿。
中國皮革協會重申:
1.中國皮鞋出口產品并不存在傾銷行為,也沒有對歐盟產業造成實質損害。歐盟制鞋產業的衰敗,應從自身的產業結構調整中尋找答案,而靠貿易摩擦無法解決根本性問題。
2.歐方拒絕中國所有應訴企業的市場經濟地位和分別裁決待遇的申請,具有明顯的歧視性;裁決對所有涉案企業實行統一稅率,這種做法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違反了公平貿易原則。這種無視WTO規則的裁決是政策性倒退,是貿易保護主義的泛濫。
3.中歐雙方制鞋業應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在合作共贏的層面上尋求機會,歐方一味的采用貿易摩擦的方式試圖解決問題,最終必然同時損害歐洲的消費者、鞋類供應商、皮革生產商、設備生產商及眾多材料供應商的利益,這樣做也無法使歐洲的制鞋產業走出困境。
4.中國制鞋產業決不會無視這種歧視性裁決,我們要求歐方公平對待中國的應訴企業,重新對本案進行全面合理的分析與評估,做出符合WTO規則的裁決,以確保中歐鞋類貿易的正常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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