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時新聞:財會資訊財經資訊財稅資訊審計資訊考試動態:初級職稱中級職稱注冊會計師注冊稅務師
各地動態:北京上海浙江江蘇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廣東廣西遼寧吉林山東內蒙古山西更多
國家稅務總局日前發布《葡萄酒消費稅管理辦法(試行)》(簡稱《辦法》),規定從今年7月1日起實施。據了解,《辦法》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委托加工、進口葡萄酒的單位和個人,為葡萄酒消費稅納稅人。境內從事葡萄酒生產的單位或個人之間銷售葡萄酒,實行《葡萄酒購貨證明單》管理。
上一篇:大戶型以稀而貴 二手房因稅而漲
下一篇:二手房房主扎堆辦稅 北京地稅緊急通知解除爆棚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