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完善增值稅制,鼓勵擴大投資、設備更新和技術進步,促進國產品與外國產品的公平競爭,“十五”期間,財政部等部門根據經濟發展的需要和征管中出現的問題,初步形成了增值稅由生產型轉為消費型的改革思路。同時,根據中央關于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的指示精神,于2004年7月1日起在東北地區的裝備制造業、石油化工業等八個行業進行增值稅轉型試點,對納入增值稅轉型試點范圍的納稅人新購進的設備、工器具等所含的增值稅稅額,實行在增值稅稅額中抵扣的辦法。
實踐證明,試點改革已取得了明顯成效:一是有效的促進了地區經濟發展和產業結構優化升級。二是增值稅轉型政策有效降低了企業稅負,對投資和技術更新改造的促進作用逐步顯現。三是為下一步增值稅轉型在全國推開積累了寶貴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