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事局(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省直、中央部屬在浙有關單位:
根據《浙江省人事廳 浙江省審計廳關于做好2002年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價考試工作的通知》(浙人專[ 2002 ] 146 號)和《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審計廳轉發人事部 審計署關于印發〈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浙人專[ 2002 ] 144號)文件,2002年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定于今年11月10日進行。為做好此次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現將考務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11月10日:上午 9: 00——12: 00 經濟理論及宏觀經濟政策下午 2 : 00——5: 00 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
二、考試形式及答題要求。今年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采用閉卷筆答方式。 《 經濟理論及宏觀經濟政策 》、 《 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科目考試題型均為主觀性試題。
三、報考范圍和條件按省人事廳、審計廳浙人專 [2002] 144 號文件的規定執行。條件中所規定的從事審計專業工作年限,計算至2002年12月31日止。
四、報名時間及要求。全省報名時間統一定于2002年8 月13 日至15 日。報考人員需按要求認真填寫《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申報表》(見附件1),并按《報考手冊》由本人填涂《審計署考試報名卡》(見附件2),提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張,身份證、學歷證書、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單位出具的從事審計工作年限證明。經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后,按屬地原則到市人事局(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指定的地點報名,經市人事、審計部門資格審查后統一填涂《審計署考試報名卡》中“考生報名號”、“所在地區”欄:“考試地區”欄不填涂。在杭的省屬單位報考人員到省人事考試中心報名(杭州市莫干山路73 號金匯大廈東門一樓大廳)。
請各市人事部門和審計部門要認真審查學歷、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和從事審計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原件,復印件上經辦人須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考試申報表要求按序排列編號,報名材料和教材征訂數由市統一匯總(見附件3)后于8月20日前上報省人事考試中心。
五、考務組織及計劃安排。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承辦。各市人事局(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審計局負責組織考試報名、報考資格初審及報考材料的上報等工作 .考務工作計劃安排情況(見附件4)。
六、考點考場設置。 2002年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考點考場統一設置在杭州。閱卷工作由審計署統一組織進行。
七 、準考證發放辦法。2002年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報考資格經省人事廳、省審計廳核準后,其準考證由各市人事部門負責發放。省人事考試中心于2002年11 月4日前將準考證寄至各市人事部門。省直、中央部屬在浙單位報考人員的準考證請于 2002年11月4 日至8 日,由單位或考生攜有效證件到莫干山路77號金匯大廈東門一樓大廳領取。
八、 考試用書的征訂及考前培訓。根據審計署、人事部及審計署考試中心通知,2002年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大綱已在2001年的基礎上修訂后將于近期出版發行,2001年考試參考叢書也將同時再版。考生須在報名的同時進行預訂繳款(見附件5),并購買國家審計署考試中心編印的《報考手冊》和《審計署考試報名卡》(此卡需送審計署考試中心讀卡,傳輸過程勿折)。《報考手冊》每冊10元,《審計署考試報名卡》每份2元。考前培訓工作由省審計廳人事教育處另行通知。
九、 考試費用。根據省物價局、財政廳浙價費[2002]72號文件規定,2002年高級審計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費按每人每科75元(含上交審計署50元)收取,其中留市每人10元,用于組織考試報名等考務支出,其余費用在8月20日前以市為單位集中匯至省人事考試中心(開戶銀行:工行杭州武林支行,開戶單位:浙江省人事考試中心,帳號:1202021209014434529)。
十、成績公布。2002年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成績于2003 年3 月下旬由省人事廳、審計廳公布。考生屆時可向聲訊臺或網站查詢考試成績,聲訊臺查詢號碼 杭州地區:961005999,其它各市:16885111,浙江人事考試網址: WWW.ZJKS.GOV.CN或WWW.ZJKS.COM.
今年的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時間緊,任務重,政策性強,各市人事部門務必高度重視,與審計部門密切配合,通力協作。切實加強對資格審查工作的管理,對偽造學歷或資歷證明及考試違紀的人員,一經發現,取消其考試資格,確保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
附件:(略)